2008年10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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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破案政府重奖,妥否?

  在今年9月份的14天里,陕西省渭南市华县连续发生4起命案,目前均已告破。日前,华县召开严打整治侦破命案表彰奖励大会,该县公安机关获得县委县政府颁发奖金10万元。
  据当地媒体报道,“华县公安机关在时间紧、案情大、警力少的情况下”,先后快速成功侦破了莲花寺西寨村“9·6”杀人案、华县城区“9·12”出租车司机被杀案、金惠乡薛马村“9·13”杀人案、柳枝镇张桥村“9·19”杀人案等4起命案。此外,从2006年至今,华县公安局命案侦破率达到100%,位居全市第一。据此,县委、县政府决定对公安机关予以重奖。  
  华县政府办负责人表示,这次是对华县公安机关自2006年以来100%的破案率进行奖励,并不仅仅针对这4起案件而言。况且,在实际工作中,公安机关取证、侦查等任务异常繁琐和复杂,因此对公安机关“命案必破”进行表彰并给予重奖是正常的。
  华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建龙认为,县委县政府之所以重奖公安机关,是为了鼓舞公安民警的士气,鼓励他们以后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更大贡献。而且,政府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奖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,可以重奖科研人员、企业家,也可以重奖公安机关。
  此事经报道后引起网友热议。有人质疑,“命案必破”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义务,为何要进行重奖?还有人认为,在发生命案并破案后进行重奖,不如将其投入日常治安管理,加强普法宣传。

  碰 撞
  支持者:重奖是回报,民警办案辛苦
  质疑者:破案是义务,重奖导向有误

  不要抹煞民警付出
  奖励是应该的。作为公安民警,我深知刑侦人员要在很短时间内破案,需要走访、调查、取证,付出特别多,也特别艰辛;当然从一个地区14天内发生4起命案来看,该地区的社会治安确实不是很稳定,但也不能因为治安管理问题而抹煞破案人员的付出。
 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区分局 李建军      

  有奖还应有罚
  公安人员迅速破案应该受到表扬和奖励,但当地政府更应该深刻分析本地区短期内命案高发的原因是什么。有奖还要有罚,如果是因为某些部门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社会治安不稳定,对于这些部门及相关人员就要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  西安市律师 高玮  

  重奖导向不正确
  适当奖励是必要的,重奖是不恰当的,尤其是广泛宣传这种重奖就更不合适了。破案是公安机关的本职。如果当地治安状况长期良好,重奖公安机关是应该的,但如果是因为地区治安状况恶化进行整治而重奖,就会产生导向问题,甚至可能出现“放水养鱼”的情况。
  西安市委党校 宋博  

  防范犯罪更重要
  如果当地命案发生率以前不高,这4起案件的集中发生纯属偶然,重奖未尝不可;但如果当地命案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,那就说明治安管理有漏洞,当地政府部门更应在防范方面多做工作。
宝鸡市西部山区建设委员会 赵一键 
  (杨彦)     
  据《人民日报》